關于印發《建設部城鎮建設、建筑工業產品型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各計劃單列市建委:

  隨著建設事業的發展,我部歸口管理的城鎮建設、建筑工業兩個行業的產品種類日益增加,建立產品型號管理制度,統一產品型號系列已勢在必行。為此,現將《建設部城鎮建設、建筑工業產品型號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轉發有關單位、企業遵照執行。在實施過程中,請將有關的經驗和問題及時反饋給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以使這一管理制度日臻完善。

  附件:《建設部城鎮建設、建筑工業產品型號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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