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局,濟南、青島、煙臺市自貿試驗區、上合示范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依法依規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前,我省仍受理資質變更申請,不再受理資質首次申請、資質增項和延期申請。

二、我省已核發且在有效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可繼續使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資質證書無需換發。

三、新的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后,我省將依據新的規定執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