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2023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濟寧高新區人力資源部、濟寧太白湖新區社會保障事業服務中心、濟寧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各有關參保單位:

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社會保險(養老、工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青島市稅務局《關于暫定2023年度全市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的通知》(魯人社字〔2022〕164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21888元和4378元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和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上年度標準執行(上下限分別暫按19899元和3980元)。

二、待省廳正式下發2023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后,超出上下限范圍的,統一多退少補,其中死亡、出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等參保人員不再退補。

三、各縣(市、區)要于2022年12月31日前維護本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參數,并做好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各參保單位要于2023年1月1日至31日期間,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申報繳費基數。

濟寧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