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安全發展新理念,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我們對2012年印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財政部  應急部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