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工程質量涉及千家萬戶,關乎百姓民生,近年來住宅滲漏等常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品質,成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焦點。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切實提升住宅品質,提出如下措施。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以防控為重點,壓實建設、設計、圖審、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主體責任,強化事前預控、事中防治和事后處置,著力解決設計深度不足、材料質量不高、施工工藝不精、驗收把關不嚴等問題,力爭到2025年底,住宅滲漏問題基本解決,質量投訴大幅度降低,確保群眾買房放心、居住安心。

二、防控措施

(一)落實首要責任

1.明確防控目標任務。

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首要責任,是住宅滲漏防控第一責任人,對購房人負有防水工程質量10年保修責任,要在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合同中,明確約定滲漏防控各項要求。開工前,應下達《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任務書》,組織參建各方全面落實《山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控技術標準》(DB37/T5157)。

2.保證合理工期造價。

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低于合同約定工期的應采取有效技術、管理和經濟措施并通過專家論證。在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和工程結算等計價活動中,要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考慮滲漏防控費用,不得隨意扣減壓縮。

(二)保證設計深度

3.嚴格設計標準。

住宅防水設計工作年限室內應不低于25年、屋面不低于20年,地下室不低于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建筑施工圖總說明中應單設滲漏防控專章,明確屋面、外墻(窗)、地下室和涉水房間(以下統稱為涉水部位)等滲漏易發多發部位的細部構造、節點做法,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要求。

4.嚴格施工圖審查。

將滲漏防控要求納入施工圖審查范圍,對未按規定編制防控設計專章、設計深度不夠、節點做法不細、標準引用不明的,圖審機構應要求建設單位補充完善并重新審查。達不到要求的,不予通過審查。

5.嚴格設計變更。

變更涉水部位的防水等級、材料類型、施工標準和工藝做法的,要作為重大設計變更管理,由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原圖審機構審查合格方可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優化設計”“創新工藝”等名義,隨意變更防水設計或調整施工方案。

(三)優化施工組織

6.實行提級審批。

開工前,施工、監理項目部要針對滲漏防控分別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監理實施細則,報請企業工程質量(技術)部門審批并經部門負責同志簽字后方可實施。

7.落實三項交底。

設計單位應在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時,對滲漏防控措施和要求進行專項交底;施工單位在易產生滲漏、開裂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進行可視化技術交底,在防水工程施工前,應向施工班組(專業隊伍)、人員進行工藝交底。

8.實施樣板引路。

施工現場應按涉水部位,分別制作實物樣板,明確防水工藝操作要點和質量標準,由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住宅小區應按不同戶型設置實物樣板間。防水工程實際施工、竣工狀態應做到與實物樣板一致。

(四)確保材料質量

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共同開箱驗收,不得使用“三無”產品。首批材料進場時,三方現場主要負責人應參加驗收。應隨機抽取見證取樣復檢樣品,并留存影像資料,確保進場材料和送檢樣品、送檢樣品和試驗樣品、試驗樣品和實際使用材料“三一致”。

建設單位應將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信息(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等)納入質量信息公示內容,未公示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五)嚴格細部做法

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通知》(建辦保〔2022〕6號)中有關要求,加強涉水部位的細部處理。穿過地下室地面、頂板、外墻的管道應設帶止水鋼板的防水套管。外墻上的孔洞應封堵密實并做三遍防水處理。

12.基層處理。

防水工程的基層采用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不得低于C20。應嚴格控制樓地面混凝土結構施工荷載,加強養護,混凝土應密實、平整,無蜂窩麻面、無貫通性裂縫。外墻防水應加設硬質保護層,室外回填時總承包、監理單位應加強現場指揮、旁站巡查,防止破壞防水層。

(六)落實三級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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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三檢一交”制度,對涉水部位實行“舉牌驗收”并留存影像資料,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加強成品保護,后續施工時不得破壞前道防水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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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易滲漏部位應進行基層、防水層、面層三次蓄水試驗,蓄水時間不少于24h,種植屋面不少于48h,蓄水最淺處不少于30mm;涉水房間每次蓄水時間不應少于24h,蓄水高度宜為20mm。地下室在回填前應進行防水效果檢查。每個單體工程應抽取10%以上數量的外窗進行壓力淋水試驗,水壓0.10-0.12MPa,持續、均勻直射噴淋5分鐘以上。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對蓄水、淋水或圍水試驗的關鍵環節進行全面驗收。

15.竣工驗收。

鼓勵帶水驗收、帶水交房??⒐r,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滲漏防控成效,施工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報告應包含滲漏防控工作總結報告。

(七)強化科技支撐

16.加大科技研發。

鼓勵企業結合工程實際開展技術創新,加大對滲漏防控施工技術、工藝、材料的研發、改進、提升。鼓勵將成熟適用的施工工藝上升為省級工法。

。積極推廣皮膚式防水、整體衛浴、非固化瀝青橡膠防水涂料以及各種成品預埋止水節,止水套管等新產品、新工藝。加強對尚無適用標準的新型防水材料、工藝的專家論證,不得使用明令禁止、限制、淘汰的施工工藝和產品。

(八)加強維護管理

18.及時提示說明

。住宅交付時,建設單位在向業主提供的《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應以圖文并茂的形式對滲漏易發部位的正常使用要求、注意事項進行說明。

19.強化使用管理

。在屋面、外墻加裝太陽能、廣告牌、光伏發電、信號發射等以及室內外進行二次裝修時應向物業服務單位報備,不得破壞原有防水層、保護層。已損壞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措施和保障,確保滲漏防控工作壓緊壓實。進一步完善住宅滲漏防控標準體系,編制設計深度要點和施工圖審查要點,制定防水技術導則,公布推廣和限制淘汰材料產品技術目錄。調整完善工程計價依據,滿足滲漏防控工藝做法需求。

(二)加強監督指導。要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先進經驗,及時指導企業、行業協會開展專項培訓,細化滲漏防控措施,解決發現的難題、難點。加大監督抽查力度,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將滲漏防控作為監管重點,納入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監督報告,專題報告有關主體責任落實抽查情況。要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保修責任,妥善處理群眾投訴。

(三)重視宣傳引導。開展以滲漏防控為主題的宣傳活動,通過小手冊、宣傳圖、創意短視頻、現場觀摩等,加大對滲漏防控技術、標準圖集的宣貫力度,積極推廣普及防滲止漏經驗做法,適時公布一批典型工程、示范項目,促進成果轉換。

(四)完善獎懲機制。將住宅滲漏防控工作成效納入區域工程質量評價、地方政府質量考核、工程創優創獎等重要事項評價體系。對落實不力、問題較多、社會投訴強烈、反復整改不到位或拒不履行整改責任的,要充分利用“三函”制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省廳將予以通報。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需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見附件)負責信息溝通,于10月24日前上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住宅工程滲漏防控工作信息聯絡員.docx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