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公資中心發〔2022〕7號 關于印發《2022年濟寧市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2年濟寧市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對標
提升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要求,持續優化我市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提升招標投標事項便利度、提高交易各方主體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各方交易主體,對標先進找差距,持續提升招投標交易電子化、服務標準化、監管智能化水平,優化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招投標市場環境,招標投標營商環境達到“全國一流、省內領先”。
二、工作任務
(一)持續提升全流程電子化水平
1、持續豐富和完善“標立通”微信小程序功能。加大創新開發力度,推動更多交易事項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手機多輪報價、場地預約、評標專家自助服務、電子保函開具等功能,提升交易服務水平和各交易主體的便捷體驗。(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平臺功能合理配置。深化公共資源“一網三平臺”改革,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備案向行政監督平臺轉移,促進電子交易、服務、監管系統優化升級。深化與投資項目在審批監管平臺的信息共享,實現各類交易主體全流程通過電子化方式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推動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應用。鞏固和完善市域內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審常態化成果,并向政府采購、綜合交易等交易項目延伸,實現各交易領域遠程異地評審常態化。積極參與省內遠程異地評審服務流程、技術標準、數據規范、信息互通等標準的制定,推進與更多的地市開展跨地市遠程異地評審,促進省域內遠程異地評審普及應用。(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4、推動公共資源電子檔案系統深度應用。持續完善電子檔案系統,促進電子文件檔案管理業務與交易服務、技術和數據的深度融合。探索通過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平臺信息共享的方式取代招標情況備案,提高招標效率和招標便利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0月底前。)
5、優化濟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平臺與公共信用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紅黑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失信執行人等更多公共信用數據向信用信息平臺匯集、公開,深化公共信用數據在各交易環節的應用,為各方交易主體查詢有關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切實維護公平、誠信的交易環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時限:10月底前。)
6、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分析功能。升級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分析系統,調整數據分析模型和結構,增加數據分析類型,按季度、半年、全年向有關行政監管部門定期推送統計數據,并通過電子服務系統,向社會公開交易信息數據,接受社會監督。(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1月底前。)
7、優化業務系統數據。找準招標投標流程中影響效率的堵點、降低交易便捷體驗的難點,探索將招標備案所需資料的數量壓減至5項,整合優化澄清答疑變更信息發布流程和內容,方便交易主體便捷發布和行政監管部門準確、及時掌握情況。(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
8、優化服務平臺版面。本著界面簡潔、條理清晰的原則,整合優化公共資源交易網現有欄目、版塊,建立健全網站管理機制,從風格、結構、內容等方面改進,使網站更加清晰、更具可操作性,方便交易主體快捷、準確獲取信息。(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時限:6月底前。)
9、數字化建設取得新突破。以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數據交互和區塊鏈(可視化應用方向)試點為契機,力爭在檔案數字化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應用(BIM)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積極與水利部門協作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監管省級試點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濟寧經驗。(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市城鄉水務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0、推動招投標合同簽訂和變更電子化廣泛應用。依托合同簽訂和變更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辦理的功能,加大電子簽章的推廣應用,推動在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綜合交易等更多領域的廣泛應用,提高合同簽訂的電子化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1、推進智慧評審、自助評審新模式。繼續完善評標專家助手功能,探索通過刷臉或身份證方式登錄交易系統,提高評標專家工作效率,避免工作人員與評標專家的直接接觸。(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二)提升招標投標全流程服務和監管水平
12、探索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對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在招標前公開發布招標計劃,發布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前至少30日。(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
13、繼續深化招標項目行政審批核準備案和辦事程序。嚴格招標項目審批、備案、核準制度,深入推進投資審批“全程網辦”,優化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與投資在線審批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碼在公共資源交易各環節的應用。(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成時限:6月底前。)
14、優化水利工程招投標流程。推行水利工程在發布招標公告時,同步提供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條件中“監理單位已確定”的條件。(責任單位:市城鄉水務局;完成時限:6月底前。)
15、推進“評定分離”模式在工程建設領域的常態化應用。圍繞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持續完善健全“評定分離”政策體系,科學合理制定評標、定標規則,推進“評定分離”向縱深發展。(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6、提升電子保函替代率。聚焦投標企業應用電子保函的難點、堵點,推廣在履約保證、質量保證等領域的應用,不斷完善和豐富電子保函平臺和移動端開具電子保函功能,提升投標企業應用電子保函的便捷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7、加快制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交易目錄、交易規則、信息公開、交易流程、交易服務事項等內容,進行全鏈條、全過程、全領域標準化梳理,形成具有公共資源交易特色、市縣統一的地方標準,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規范化、標準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8、規范資格預審項目投標保證收取。探索將兩個階段均收取投標保證改為一個階段收取,減輕投標人反復遞交投標保證帶來的負擔。(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19、以方便各交易主體辦事為導向,聚焦各主體在參與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的堵點、痛點,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推進、風險可控原則,結合實際,科學確定招投標全過程中可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范圍,動態匯總發布公共資源交易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0、繼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模式。市有關行政監管部門要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建設,合理確定抽查對象、比例、頻次,向社會公布;8月底前, 有關行政監管部門完成首批次隨機抽查,抽查檢查結果通過有關行政監管部門網站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并同步歸集至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
21、持續打造“易博士”智慧服務濟寧品牌。不斷豐富常見問題清單,充實線上、線下語音互動和場景動畫,動畫解答場景化、口語化,建成全方位、立體式、閉環管理的智慧服務新模式。(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完成時限:12月底前。)
22、持續加大信息宣傳力度。鞏固完善市縣一體信息宣傳機制,充分利用現有新聞宣傳媒介,并不斷拓展信息宣傳陣地,提升信息宣傳的質量和覆蓋面。建立負面輿情應對處置辦法及差評處理閉環機制,將投訴降到最低,將問題清單變成滿意答卷。(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三)優化提升招標投標法規制度環境
23、開展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加強工作總結,鞏固整治成果,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
24、嚴格規范我市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制定活動。加強有關招標投標制度規則制定前的評估論證,認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一般不少于30日。建立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征求機制,維護制度規則統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
25、按照誰起草、誰整合的原則,依法對現有內容涉及招標投標的所有規則制度開展清理整合。(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6月底前。)
26、加強信息公開。對市級經清理整合后擬保留的招標投標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匯總審查后,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市級行政監管部門網站專欄公布目錄及全文(和網址鏈接),并動態更新,方便市場主體查閱;未列入目錄的,一律不得作為行政監管依據。(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7月底前。)
27、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制度體系。在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健全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健康有序發展。通過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庫,豐富交易主體基本信息、失信信息、獎勵信息和承諾信息等版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8月底前。)
28、完善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常態化征集機制。建立市場主體意見建議閉環管理機制,提高意見建議的辦理質效和利用率,以意見建議征集倒逼改革,以問題牽引方向,不斷改進管理、提升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四)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訴機制
29、進一步暢通異議、投訴渠道。市、縣招標投標行政監管部門加強指導督促,確保依法及時答復和處理有關主體依法提出的異議,做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答復。鼓勵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系統在線提出異議和作出答復。(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12月底前。)
30、市、縣招標投標行政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健全投訴處理機制,依法及時對投訴進行受理、調查和處理,并網上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推廣在線受理投訴并作出處理決定。(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鄉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相關部門;完成時限: 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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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思想認識。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要提高對營商環境優化工作的認識,堅持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著力打造“人人是營商環境,個個是開放形象”的氛圍。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結合任務目標,設立工作臺賬,將工作任務清單化、項目化、責任化,督促任務分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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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組織保障。按照市營轉辦的“1+1+N”的工作模式要求,加強部門統籌、市縣統籌、科室統籌力度,繼續組建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市招標投標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工作推進組。各縣(市、區)也應根據各自情況組建類似工作機制,鞏固部門聯動、市縣一體、協調推進的全市“一盤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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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制度保障。繼續嚴格落實重點任務清單制度、月例會制度、部門及縣市區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制度、督查督辦制度和評價考核制度,壓實各部門、科室的職責分工,確保部門、市、縣協調統一步調推進工作。同時,加大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規范性文件制度的出臺力度,為優化營商環境和部門填報提供強有力的文件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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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協調聯動。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要加強溝通和協調,互通共享信息,周密組織實施,狠抓推進落實,注重協調聯動,努力實現同頻共振、互促共進。市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工作的統籌和指導,保持市縣統一,促進全市優化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工作規范有序統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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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宣傳工作,堅持開門搞改革,優化門戶官網、微信公眾號的優化營商環境專欄專窗,充分利用報紙、電視、互聯網、微信微博、短視頻等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宣傳推介,多用企業群眾看得懂、聽得明白的表述解讀政策文件、辦事流程和辦事指南,耐心解答企業群眾疑惑,全面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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