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