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

為加快打通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暢通國家公路網絡,充分發揮國家公路網整體效益,支撐構建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經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意,現將加強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國家公路是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密切區域和城鄉聯系的關鍵基礎設施,具有重要的政治、經濟、國防意義。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國家高速公路“斷頭路”和普通國道“瓶頸路段”建設的通知》(廳規劃字〔2013〕189號)、《關于加快推進長江經濟帶高速公路省際待貫通路段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基礎〔2017〕1181號)等,推動實施了一批省際公路建設項目,有效緩解了當時國家公路省際瓶頸問題。近年來,部分省際銜接路段由于相鄰兩省(區、市)需求差異、財力差距、協調機制缺失,以及省界跨江河工程實施難度大等因素,國家公路省際瓶頸問題又有所顯現。加強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對于實現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高國家公路網通行效率和整體效能,支撐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發揮交通的中國現代化開路先鋒作用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服務大局,服務人民。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破除國家公路省際瓶頸制約,持續提高國家公路網供給能力和整體效能,改善服務體驗,建設人民滿意交通,更好服務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統籌銜接,協同融合。加強國家公路省際路段省際間的規劃統籌和建設實施對接,注重管理、養護、運營等全方位全過程的銜接協調。加強與其他運輸方式及其他層次路網協同融合。

因地制宜,注重創新。充分考慮區域資源稟賦和需求差異,科學把握技術標準,提高適配性和精準度。更加深植綠色、創新發展理念,注重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通道等資源,強化科技創新賦能。

凝聚共識,合力推進。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有機結合,發揮中央“統”的功能和地方“融”的積極性,強化行業內外溝通協調,推動跨區域、跨部門協作,合力推進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

(二)任務目標。

到2025年,國家公路網既有省際瓶頸路段基本消除,協同高效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國家公路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方面作用明顯。

展望到2035年,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現象得到根本性解決,省際銜接順暢、路網系統完備、管理服務優質、工作機制健全。人民滿意度大幅提升,國家公路網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的支撐保障和交通當好中國現代化開路先鋒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三)工作重點。

以位于國家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以及城市群、都市圈、欠發達地區、邊境地區、革命老區范圍內的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為重點,持續破除國家公路省際瓶頸制約,提高國家公路網供給能力和整體效能。其中,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是指:相鄰兩省(區、市)的國家高速公路一方已建成、另一方尚未開工建設的未通路段,或一方已開工一年以上、另一方尚未開工建設的未通路段,或兩方均未開工建設且里程之和不超過100公里的路段;相鄰兩省(區、市)的普通國道現狀技術等級相差兩級及以上,或現狀一方已建成、另一方為待貫通,或兩方現狀均為待貫通且里程之和不超過60公里的路段。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臺賬,加快消除既有省際瓶頸。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按路線對國家公路省際路段進行摸底排查,摸清瓶頸路段的具體段落,建立基礎工作臺賬,確定分階段建設改造安排,具備條件的應調整納入各地交通運輸“十四五”發展規劃,分年度制定實施計劃。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匯總甄別各省(區、市)建設任務和具體項目,在相關五年發展規劃(含中期調整)和年度投資計劃中予以優先考慮和安排。

(二)強化銜接,力求規劃同圖同步實施。

堅持全國公路建設“一盤棋”、路網運行“一張圖”,相鄰省(區、市)在相關規劃、計劃制定過程中要進一步強化溝通對接,共同研究國家公路省際路段線位走向、省際接口方案,以及建設時機、建設標準、建設理念等,共同制定實施方案和相關工作細則,并以省際接線協議等形式予以明確,協調有序推進建設實施,保障國家公路相鄰省(區、市)銜接路段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運營。

(三)加強協同,共同提升省際服務水平。

以保障國家公路省際路段服務能力為導向,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大省際路段的管養和組織協調力度,著力提升路網管理運行和服務水平,并在養護計劃編制、養護工程實施,以及路網運行監測、應急救援、出行服務、交通組織疏導、綜合執法等管理服務方面,進一步強化聯動和協調,避免因不同轄區協調不到位而引發交通擁堵。

(四)優化機制,建立健全長效制度保障。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堅持全國“一盤棋”,強化落實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分級責任體系,明確本級和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責任分工,定期組織開展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摸底排查等工作,并積極協調相鄰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相關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等,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協同推進相關項目建設,形成動態化跟蹤和常態化推進機制,消除存量,不添增量,持續消除國家公路省際瓶頸現象。省級公路、農村公路中省際銜接路段,可參照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推動實施。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要素保障。

對于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建設項目,各地應按程序加快審批。交通運輸、發展改革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爭取相關政策支持,做好通道和土地資源等的儲備和預留。推動和爭取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大財政資金等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跨省(區、市)財政協同投入機制,不斷創新投融資模式。

(二)做好前期工作。

提高前期工作質量,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特別是省際跨江跨河工程的技術方案比選和經濟可行性論證,切實保障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及工程研究試驗經費投入,強化咨詢評估和技術攻關,合理確定建設方案及投資規模。

(三)加強跟蹤督導。

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提升國家公路省際路段監督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將國家公路省際瓶頸路段項目清單、推進計劃及實施進展報送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國家公路瓶頸路段進行跟蹤評估,適時開展現場督促指導工作,協調解決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根據需要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1年11月26日

抄送: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